防爆电器产品分类与类型说明

2021-06-09 14:27:01 国忠防爆

防爆电器产品分类与类型说明

1、按使用场所不同分为:

Ⅰ类:煤矿用防爆电器;

Ⅱ类:工厂用防爆电器。

2、按用途不同分为:

灯具:有内装灯泡、灯管、LED、激光等;

电器:操作柱、开关、按钮、配电箱、起动器、控制柜;

管件:接线盒(箱)、穿线盒、活接头、挠性连接管;

仪表:安全栅、电表、电话机;

其它类:电铃、风机、风扇、变压器、插销、镇流器、加热器、空调。

3、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例不同,Ⅱ类防爆电器又可分为:

ⅡA类防爆电器;

ⅡB类防爆电器;

ⅡC类防爆电器;

防爆级别:ⅡC>ⅡB>ⅡA;

本质安全型及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有ⅡA、ⅡB、ⅡC分级外,其它类型无级别规定。

4、按防爆类型分为:

隔爆型(d);增安型(e);正压型(P);充砂型(q);充油型(O);本质安全型(i);无火花型(n);气密型(h);浇封型(m);特殊型(s);粉尘防爆型(DIP);复合型(ed)。

5、按危险环境的区域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0区:ia、S;

1区:ia、ib、d、e(部分)、m、p、O、q;

2区:ia、ib、d、e、m、p、O、q、n。

以上符号代表:ia、ib-本质安全型;d-隔爆型;e-增安型;m-浇封型;p-正压型;O-充油型;q-充沙型;n-无火花型;S-特殊型。

S型防爆电气设备是指不符合上述防爆型式标准的电气设备,但经检验单位认可,一般由检验单位确认使用的危险区域。

1区环境使用的e型防爆电气设备仅限于接线盒(箱)、三相鼠笼式异步电动机、单插脚荧光灯产品。

防爆电器

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的分类、分组

1、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分类:

中国:Ⅰ 类(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Ⅲ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

北美:ClassⅠ(爆炸性气体);ClassⅡ(爆炸性粉尘);ClassⅢ(纤维)

对隔爆型及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又分成Ⅱ A、Ⅱ B、Ⅱ C 类三种。

分类ⅡAⅡBⅡC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MESG≥0.90.9>MESG>0.50.5≥MESG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MICR>0.80.8≥MICR≥0.450.45>MICR

2、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分级:

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分级我国和IEC一样,与北美不同,见下表:

典型气体中国、IEC、欧洲标准北美标准(NEC)点燃特性
甲烷Group D

丙烷ⅡA
乙烯ⅡBGroup C
氢气ⅡCGroup B
乙炔Group A

3、爆炸性气体分组总汇

类和级

最大试

验安全

间隙

MESG(

mm)

最小点燃

电流比

MICR

引燃温度(t)( °C)与组别
T1T2T3T4T5T6
t>450

450≥t>300

300≥t>200

200≥t>135

135≥t>100

100≥t>85

MESG=1.14

MICR=1.0甲烷




ⅡA

0. 9<MESG<

1.14

0.8

<MICR<

1.0

乙烷、丙烷、丙酮、 苯乙烯、氯乙烯、氨苯、甲苯、苯、氨、甲醇、一氧化碳、乙酸 乙酯、乙酸、丙烯腈

丁烷、乙醇

丙烯、丁 醇、乙酸丁

酯、乙酸戊

酯、乙酸酐

戊烷、已烷、庚烷、癸烷、辛烷、汽油、硫化氢、环已烷

乙醚乙醛
亚硝酸乙酯
ⅡB

0.5<ME

SG≤0.

9

0.45<

MICR≤0.

8

二甲醚、民用煤气、环丙烷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丁二烯、乙烯


异戊二烯


ⅡC

MESG≤

0.5

MICR≤0.

45

水煤气、氢、焦炉煤气

乙炔

二硫化碳

硝酸乙酯

4、爆炸性气体(蒸气)环境的分区

世界各国对危险场所区域划分不同,但大致分为两大派系:我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划分方法,而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要代表的其他国家则采用北美划分方法。

1)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划分的依据: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4 部分 危险场所分类》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根据爆炸性气体(蒸气)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以下区域。

0 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 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 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另外,按英国专家R.H卡恩迪根据持续时间的概念论述:

0 区:每年至少出现1000h;

1 区:每年在10—1000h;

2 区:每年在10h以下。


隔爆型电气设备

隔爆型防爆电器设备是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防爆标志为“d”。其制造检验标准应符合GB3836.1-2000及GB3836.2-2000标准的要求。隔爆外壳是指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并能阻止爆炸火焰向周围环境传 播的防爆外壳。电气设备外壳的内部由于呼吸作用会进入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设备产生电火花及危险高温时 , 将引燃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形成巨大的爆破力及冲击波。一方面隔爆外壳应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而不破损;另一方面隔爆外壳的接合面应能阻止爆炸火焰向壳外传播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因此隔爆外壳应有耐爆性及隔爆性两种性能。

1、隔爆外壳的耐爆性

隔爆外壳中产生的爆炸压力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外壳的容积及形状、点火源的位置、接合面间隙、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及温度等的影响。在低于最大爆压浓度时,爆炸压力与混合物的浓度成正比;当外壳的容积增大时,其热损失相对减小,爆炸压力相对增高;就外壳的形状而言,非球型容器比球型容器的爆炸压力要低;点火位置偏离中心,其爆炸压力会下降;接合面间隙增大,爆炸压力将下降;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及温度提高,爆炸压力将增大。

隔爆型防爆电器设备爆炸时其内部会产生0.5MPa-2.0MPa的爆压,将对壳壁产生冲击力。当外壳材质的强度 不能满足要求时,造成破损,所以外壳的抗拉强度及壁厚应达到要求。

隔爆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外壳材料均用金属材质制成。常用的有钢板、铸钢、铸铝合金、铸铁等材料。当采用铸铁时,其牌号应不低于HT250;当采用铸铝时,应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含镁量不低于 6%的铜铝合金。 当外壳容积不大于0.01升时,可采用陶瓷材料制造;当外壳容积不大于2.0升时,可采用塑料材料制造, 但塑料外壳的结构强度受成型工艺及易自然老化的影响,一般用于外壳容积小于0.1升的隔爆部件。

隔爆外壳由于要承受爆压的冲击力,因此其壁厚值相对其它防爆型式的外壳要大。以铸铝壳体为例,容 积不大于2.0升的外壳,壳壁厚度应在4.0-8.0mm之间,法兰厚度应在 8.0-12.0mm之间;压铸铝外壳的壁 厚由于致密度相对较高,其壁厚可设计得小一点。当容积大于4.0升时,须采用铸钢等黑色金属材料。

隔爆型防爆电器设备在结构设计时,要尽量避免压力重叠现象。压力重叠现象一般产生在包含两个或多个空 腔以小孔形式连通的外壳内,当一个空腔引爆后,其火焰将向另一空腔传播,由于火焰的前沿面比气体传播速度要慢,另一空腔首先进行气体预压,再进行点燃爆炸,这样产生的爆压比前一个空腔高数倍,将造成壳体的严重损坏。事实上,在同一空腔中,当电气部件安装不合理时也会产生压力重叠现象。

综上所述,外壳不宜制成以小孔连通的多空腔形式,壳内电器元件的安装也应避免将整腔分割成几个小空腔。另外,外壳三维尺寸之比不宜过大。否则壳内会产生压力重叠现象。


2、隔爆外壳的隔爆性

由于制造、安装、维护等原因,隔爆外壳不可能是天衣无缝的整体,而是由许多个零部件组成。零件间的连接缝隙会成为壳内的爆炸产物所通过的路径,引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这些零部件的配合部分称隔爆接合面,其接合缝隙称隔爆接合面间隙。

隔爆外壳的隔爆性是建立在隔爆接合面对内部的爆炸火焰有冷却作用为理论基础的。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应能保证熄灭间隙中的火焰,损失至少 20%的热量。为此隔爆接合面的宽度 L、间隙(或直径差)i、法兰至壳体内缘的距离 l 应符合 GB3836.2表1-表4的规定,对于ⅡC外壳的螺纹隔爆接合面应符合表5的规定。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低于6.3微米,隔爆螺纹的精度应不低于 6H/6g。为了防锈防腐,隔爆面的表面应涂204-1油脂。

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形式有平面式、止口式、螺纹式。操纵杆和轴的配合属于圆筒式结构,它们分别应用于防爆电器壳体与壳盖的接合处;壳体与操纵杆的接合处;电机轴伸与端盖的接合处;电缆或导线的引入装置与壳体的接合处;仪表及显示器窗与壳体的接合处等。对维修中不经常打开的透明件衬垫应采用金属或金属包覆的可压缩不燃材料制成,其厚度不小于2.0mm。接合面的宽度:外壳容积小于100cm2时,不小于6.0mm;外壳容积大于100cm2时,不小于9.5mm。还有一种胶粘接合面结构。其胶粘材料应采用热稳定性能好的不燃材料。胶粘接合面的宽度:当外壳容积小于 10cm2时,不小于3.0mm;当外壳容积小于100cm2时,不小于6.0mm; 当外壳容积大于100cm2时,不小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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