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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工、制药、危化品仓库、油气配套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防爆空调是调控环境温度、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的专用制冷设备。很多采购与工程人员在项目申报阶段会发现,普通空调可申请的节能认证,大部分防爆空调无法办理,容易产生选型与资料申报的困扰。需要区分能效标识与节能认证两个概念,能效标识属于备案管理,而节能认证属于自愿性第三方认证,二者适用产品目录存在差异,这也是防爆空调难以取得节能认证的核心原因。

从认证目录与检测标准来看,常规节能认证的适用对象以普通房间空调器为主,对应的检测规则仅针对常规民用、商用空调制定,未将带防爆改造结构的特种空调纳入认证产品范围。防爆空调是在制冷基础上增加防爆壳体、隔爆接线腔、密封防护结构等部件,整机结构、重量、散热方式和普通空调存在明显区别。现有节能认证的测试工况、样品判定单元,无法匹配防爆机型的特殊结构,检测机构缺少对应的认证评价规范,因此无法受理大部分防爆空调的节能认证申请。
防爆安全设计带来的结构改动,也会影响节能认证测试结果。为满足爆炸性环境使用要求,防爆空调的电控部分需要加装隔爆外壳,壳体增加厚度、密封件增多,会产生额外的热量与风阻损失。普通空调的设计优先考虑换热效率,而防爆空调的首要目标是满足防爆安全,防止内部电弧、高温表面引燃周边可燃介质。两种产品设计优先级不同,即便同制冷量的防爆空调,在相同测试条件下的能耗参数也会和普通机型存在差距,难以达到常规节能认证设定的评价指标。

市场上还有一类由普通空调后期改装而成的防爆空调,这类机型更加无法申请节能认证。改装防爆空调仅对电控盒做防爆处理,整机的风道、换热器、压缩机等核心部件没有做同步匹配优化。在节能认证规则中,只要产品结构发生重大改动,原有普通空调的能效测试结果不再有效,不能沿用原有机型的认证证书。只有原厂一体化设计的防爆空调,可完成能效标识备案,但依旧不在传统节能认证的产品目录内。
项目采购与验收阶段,需要理清资质边界。防爆空调必备的合规资料为防爆合格证,部分原厂一体化机型可做能效标识备案,用于能耗评估与项目节能审查。节能认证不作为防爆空调强制准入资质,在招投标、环评、安全验收环节,可使用防爆合格证与能效检测报告替代。了解防爆空调资质规则,能够减少项目资料准备的误区,帮助工程人员合理完成危险区域空调设备的选型与报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