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2022-06-27 19:41:21 国忠防爆

材料设备要求

防爆电气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有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防爆合格证书,产品附件、配件、备件应完整,技术文件齐全;电缆和绝缘导线须具备合格证书。

电气线路基本要求

1、电气线路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并不低于500V。

2、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3、电气线路PE(PEN)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4、配电线路中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型号、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范规定。

5、易燃易爆场所的配电线路在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6、引入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的线路,应使用耐油的导线或电缆,否则应有防止绝缘油浸伤线芯绝缘层的防护措施。

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有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在水平距离小于规定且无法躲开的特殊情况下,须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电缆线路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当须连接时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②电缆的敷设一般应有铠装,当符合以下情况时可使用无铠装的电缆。

1)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塑料护套电缆。

2)1区场所的控制、照明的电缆。

3)2区、1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电力、控制、照明的电缆。

③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压紧螺母、金属垫片、弹性密封圈、及其密封填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时,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拧紧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④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等的进线口有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两种,其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无防止电缆拔脱装置的进线口,适用于公称外径小于20mm的电缆。

2)有电缆头腔的进线口,应采用铠装电缆。

3)装置内每一个弹性密封圈,应密封一根电缆。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密封圈内孔径与电缆外径的允许偏差值为土1mm。弹性密封垫内孔的切割尺寸,须符合电缆公称外径的要求;其剩余径向厚度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3/10,且不得小于4mm。

4)弹性密封垫的轴向长度不许切割,其长度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7/10,且不得小于10mm。压紧螺母应通过金属垫片使弹性密封垫压紧,而将引入口密封。被密封和压紧的电缆的截面,仍须近似地成圆形,且应将电缆沿圆周均匀地挤紧。

⑤有电缆头腔或密封盒的电气设备进线口,电缆引入后应浇灌固化密封填料,填塞深度不应小于引入口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4mm。

⑥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须选用与电缆外径相匹配的引入装置。如果引入装置与电缆的外径不相适应时,应采用过渡接线方式,电缆与过渡线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连接。

⑦电缆引入防爆电动机需挠性连接时,其挠性连接管的材质及挠性连接,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⑧电缆采用金属密封环式引入时,穿进引入装置内的电缆表面,应清洁干净、干燥,方可进行敷设。

防爆电气

9、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钢管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一般应采用镀锌焊接钢管。

②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附件(接线盒、灯位盒、隔离密封盒)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螺纹加工应完整、光滑、无滑扣和乱丝,连接处涂导电性防锈脂或磷化膏,不得涂其他油性涂料。

2)螺纹啮合应紧密,其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3扣。钢管啮合有效扣数管径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

③除设计要求需做特殊连接外,其连接处一般不焊跨接线。

④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密贴。

⑤设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1、2区和有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

a)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

b)配线管路通过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c)配线管道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他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d)配线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以及每距1500mm处,应设置一隔离密封件。

e)在易结露和积结冷凝水的配线管路,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其排水口则应置于下方。

(f)隔离密封件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a)隔离密封件的内壁应无锈蚀、灰尘和油渍。

b)隔离密封件内不得有导线接头。导线与密封件壁之间的距离应均匀。

c)密封件内须按设计要求,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的配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浇灌时间严禁超过其初凝时间,并应一次灌注达到要求。密封填料凝固后其表面应平整光滑,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填充后的表面应光滑,并可自行排水。

d)管道通过建筑结构时,密封件与墙面、楼板或地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此段管路不得有接头,并应将孔洞堵塞严密。

(g)钢管配线应在以下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a)配线管路通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

b)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h)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

(i)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厚度不小于2mm的钢质堵板,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j)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配线的导线、钢管、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配线方式、线路走向、标高、与关连设备的连接线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10、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电路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质安全型与关联电路配电线路安装所用电气器材的型号、规格,以及配线的种类、方式、线路走向、标高、接线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配电线路保护管应采用镀锌钢管。

(b)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严禁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配线不应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电缆线分别屏蔽者或用屏蔽导线除外)。

(c)配电盘内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及其他线路的端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配电线路的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其电路配线应分开束扎、固定。当间距小于50mm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隔离。

(d)除有特殊要求者,一般不应接地(指电路本身,并非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

(e)本质安全电路中的电缆、配线钢管及端子板,应有天蓝色涂料的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以及安装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防爆电气设备应安装在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及焊接固定。受振动的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设置防松动装置。

3、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接线紧固后,其裸露的带电部分之间及其与金属外壳之间的漏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规范规定。

4、设备中多余的进线口应密封,其弹性密封垫和金属垫片应齐全并压紧。

5、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外壳表面的允许最高温度(防爆安全型包括设备内部),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

6、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事故排风机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且应分别作特殊标志。

7、隔爆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a)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外壳应完好,无裂纹、损伤。

(b)接合面的紧固螺栓、弹簧垫圈、防松装置应齐全,并应与设备匹配。

(c)隔爆结构及间隙应符合要求。

(d)密封衬垫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完好,无老化变形。

(e)运动部件动作灵活,无碰撞和摩擦。

(f)接线板及绝缘件应完好、无损伤。接线盒盖应紧固。透明配件应光洁无损伤。

8、电动机轴与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碰擦。在安装电动机作业或试运转过程中,产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校正,确保隔爆型电机工作的安全可靠。

9、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其电气联锁装置动作须可靠。当电源接通时壳盖不应打开,壳盖打开后则电源不应接通。用螺栓紧固的外壳应检查标有“断电后开盖”字样的警告牌,是否完整无损。

10、隔爆面须保证光滑、平整、洁净、严禁有锈蚀层及砂眼,或有机械损伤。其隔爆面常规应是电镀或磷化层的表面,结合处应涂导电脂。

11、隔爆型插锁的检查和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插头插入时须先接通接地或接零触头,插头拔脱时应先分断主触头。

(b)插头插入后开关能闭合,开关在分断位置时,插头能插人或拔脱。

(c)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应完好可靠,不得松脱。

(d)安装时施工现场应无腐蚀性介质。

(e)应垂直安装,偏斜不大于0.5mm。

12、防爆安全型电机,当负载启动困难时(如风机等),只能从冷态启动,且启动时周围介质中不得含有达到最低爆炸浓度的爆炸性混合物,继电保护装置须可靠动作。

13、防爆充油型开关设备,不得用于直流回路。

14、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动装置,接线盒盖应紧固。保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完好。

(b)对于电动机应测量其定子与转子间的单边气隙值,其气隙值不得小于规定。

15、正压型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连锁装置,应按先通风后供电,先停电后停风的程序正常动作。通电启动前,防爆电气外壳内保护气体的体积不得小于规定的最小换气体积与5倍相连管道容积之和。

(b)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的空气或气体应洁净,其空气介质不得含有爆炸性混合介质及其他有害物质。

(c)微压继电器应装在风压、气压最低点的出口处。运行中电气设备及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风压、气压值不应低于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所需压力值。当低于规定值时,微压继电器的动作应可靠,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0区时应能可靠地切断电源。

b)1区时应能可靠地发出警告或报警信号。

c)设备在正常运行期间应严禁其内部的火花及电弧从缝隙或风口中吹出。

d)设备与通风管的接口处及通风管道须密封良好。

e)运行作业时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有爆炸危险的环境。

电话咨询
QQ客服
联系我们
在线地图